驻留
116年度文化相关人才海外驻地交流计划
文化部-藝術發展司
关于此机会
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於 116 年(ROC 115 年)推出「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」,邀請台灣各領域藝術人才(視覺藝術、表演藝術、獨立策展人、文學、漫畫、影視、流行音樂、繪本等)申請參與。計畫與 12 個國際藝術村合作,提供駐村期間的補助與各駐村點介紹。申請期間為 2026 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2 日,須以線上系統提交個人資料、駐村計畫書、作品清單、身分證影本等文件。申請者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、非在學學生、具備英語或駐村國語言溝通能力,且只能選擇一項專業類別。此計畫屬於藝術家駐村計畫,提供藝術家在國外藝術村進行創作與交流的機會。
提供内容
駐村期間、補助項目、各駐村點介紹
限制
具備中華民國國籍,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國者;非在學學生(含碩、博士生、休學者);具英語或所駐村國語文之語言溝通能力;限選擇一項專業類別進行申請。